办公家具服务合同!
发布于 2024-09-19 18:30 阅读()
甲方(甲方指“甲方委托人”):
地址:
乙方(乙方指“供应商”):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办公家具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甲乙双方权利
1.1.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办公家具设计、生产、配送、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各项工作。
1.1.2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办公家具产品。
1.1.3 乙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办公家具服务。
1.2 甲乙双方义务
1.2.1 甲乙双方应确保提供的办公家具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
1.2.2 甲乙双方应确保提供的办公家具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1.2.3 甲乙双方应确保提供的办公家具服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1.2.4 甲乙双方应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办公家具服务各项工作。
1.3 合同的解除
1.3.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
1.3.2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三、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办公家具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直至完成相关工作。
四、违约责任
4.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办公家具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价款总额的2%作为赔偿。
4.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支付一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价款总额的2%作为赔偿。
五、争议处理
5.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采用简体中文)